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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第四届安徽省“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暨2018年安徽省“青年红色筑梦之旅” 校园赛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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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5-25 13:48:29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关于举办第四届安徽省“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暨2018年安徽省“青年红色筑梦之旅”校园赛的通知

各学院、有关部门:
为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给第三届大赛“青年红色筑梦之旅”大学生重要回信精神,根据《教育部关于举办第四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的通知》(教高函〔2018〕2号)、及《安徽省教育厅关于举办第四届安徽省“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暨2018年安徽省“青年红色筑梦之旅”活动的通知》(皖教秘高〔2018〕40号)文件要求,进一步激发我校学生创新创业热情,展示我校创新创业教育成果,经研究决定,举办第四届安徽省“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暨2018年安徽省“青年红色筑梦之旅”安徽医科大学校园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大赛主题
勇立时代潮头敢闯会创 扎根中国大地书写人生华章
二、大赛目的
通过大赛作为深化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重要抓手,进一步激发学生创造力,切实提高学生的创新精神、创业意识和创新创业能力。鼓励广大青年了解国情民情,在创新创业中增长智慧才干,在艰苦奋斗中锤炼意志品质,把激昂的青春梦融入伟大的中国梦。
通过大赛,推动创新创业教育与思想政治教育紧密结合、与专业教育深度融合,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努力成为德才兼备的有为人才。推动赛事成果转化和产学研用紧密结合,促进“互联网+”新业态形成,服务经济高质量发展。以创新引领创业、以创业带动就业,努力形成毕业生更高质量创业就业的新局面。
三、组织机构
本次大赛由创新创业学院、团委、教务处、学生处、科技处、研究生学院(党委研工部)和马克思主义学院共同承办。大赛设立组织委员会(简称大赛组委会),组委会下设办公室,设在创新创业学院。
四、参赛项目要求
参赛项目能够将移动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人工智能、物联网等新一代信息技术与经济社会各领域紧密结合,培育新产品、新服务、新业态、新模式;发挥互联网在促进产业升级以及信息化和工业化深度融合中的作用,促进制造业、农业、能源、环保等产业转型升级;发挥互联网在社会服务中的作用,创新网络化服务模式,促进互联网与教育、医疗、交通、金融、消费生活等深度融合。参赛项目主要包括以下类型:
1.“互联网+”现代农业,包括农林牧渔等;
2.“互联网+”制造业,包括智能硬件、先进制造、工业自动化、生物医药、节能环保、新材料、军工等;
3.“互联网+”信息技术服务,包括人工智能技术、物联网技术、网络空间安全技术、大数据、云计算、工具软件、社交网络、媒体门户、企业服务等;
4.“互联网+”文化创意服务,包括广播影视、设计服务、文化艺术、旅游休闲、艺术品交易、广告会展、动漫娱乐、体育竞技等;
5.“互联网+”社会服务,包括电子商务、消费生活、金融、财经法务、房产家居、高效物流、教育培训、医疗健康、交通、人力资源服务等;
6.“互联网+”公益创业,以社会价值为导向的非盈利性创业。
参赛项目不只限于“互联网+”项目,鼓励各类创新创业项目参赛,根据行业背景选择相应类型。以上各类项目可自主选择参加“青年红色筑梦之旅”活动。
参赛项目须真实、健康、合法,无任何不良信息,项目立意应弘扬正能量,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参赛项目不得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所涉及的发明创造、专利技术、资源等必须拥有清晰合法的知识产权或物权;抄袭、盗用、提供虚假材料或违反相关法律法规一经发现即刻丧失参赛相关权利并自负一切法律责任。
参赛项目涉及他人知识产权的,报名时需提交完整的具有法律效力的所有人书面授权许可书、专利证书等;已完成工商登记注册的创业项目,报名时需提交单位概况、法定代表人情况、股权结构、组织机构代码复印件等。参赛项目可提供当前财务数据、已获投资情况、带动就业情况等相关证明材料。
五、参赛对象
根据参赛项目所处的创业阶段、已获投资情况和项目特点,大赛分为创意组、初创组、成长组、就业型创业组。具体参赛条件如下:
1.创意组。参赛项目具有较好的创意和较为成型的产品原型或服务模式,在2018年5月31日(以下时间均包含当日)前尚未完成工商登记注册。参赛申报人须为团队负责人,须为我校在校生(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本科生,不含在职生)。
2.初创组。参赛项目工商登记注册未满3年(2015年3月1日后注册),且获机构或个人股权投资不超过1轮次。参赛申报人须为初创企业法人代表,须为我校在校生(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本科生,不含在职生)或毕业5年以内的毕业生(2013年之后毕业的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本科生,不含在职生)。企业法人在大赛通知发布之日后进行变更的不予认可。
3.成长组。参赛项目工商登记注册3年以上(2015年3月1日前注册);或工商登记注册未满3年(2015年3月1日后注册),且获机构或个人股权投资2轮次以上(含2轮次)。参赛申报人须为企业法人代表,须为我校在校生(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本科生,不含在职生)或毕业5年以内的毕业生(2013年之后毕业的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本科生,不含在职生)。企业法人在大赛通知发布之日后进行变更的不予认可。
4.就业型创业组。参赛项目有效提升大学生就业数量与就业质量。若参赛项目在2018年5月31日前尚未完成工商登记注册,参赛申报人须为团队负责人,须为我校在校生(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本科生,不含在职生)。若参赛项目在2018年5月31日前已完成工商登记注册,参赛申报人须为企业法人代表,须为我校在校生(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本科生,不含在职生),或毕业5年以内的毕业生(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本科生,不含在职生)。企业法人在大赛通知发布之日后进行变更的不予认可。
以团队为单位报名参赛。允许跨校组建团队,参赛申报人须为我校在校生(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本科生,不含在职生),每个团队的参赛成员不少于3人、不多于10人,须为项目的实际成员。参赛团队所报参赛创业项目,须为本团队策划或经营的项目,不可借用他人项目参赛。
初创组、成长组、就业型创业组已完成工商登记注册参赛项目的股权结构中,参赛成员合计不得少于1/3。
教师科技成果转化的师生共创项目不能参加创意组,允许将拥有科研成果的教师的股权合并计算,合并计算的股权不得少于50%(其中参赛成员合计不得少于15%)。
六、“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
本次“青年红色筑梦之旅”活动开展,引导我校广大学子扎根江淮大地了解国情民情,在创新创业中增长智慧才干,在艰苦奋斗中锤炼意志品质,为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培养有理想、有本领、有担当的热血青春力量。
各学院在调研的基础上,了解学生创新创业项目设计,做好学校现有扶贫对接地区及项目、涉农大学生创新创业团队和科技成果转化项目、应届毕业生返乡创业等情况摸底统计,制定详细活动方案,明确活动时间安排、地点、规模、活动形式、支持条件等内容。
参加“青年红色筑梦之旅”活动的项目可自主选择参加主赛道或“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比赛,但只能选择参加一个赛道。
七、国际赛道
积极探索组织国际赛道校园赛,鼓励相关学院推荐国外友好合作高校的项目参赛,参赛申报人须为团队负责人或初创企业法人代表,须为国外政府正式认可的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可为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或毕业5年以内的毕业生(2013年之后毕业的本专科生、研究生)。组委会将根据报名情况确定比赛形式。
八、赛程安排
校内选拔赛分宣传发动、参赛报名、校园赛项目初选(纸质评审)、校园赛决赛四个阶段进行,具体安排如下:
(一)宣传发动(2018年5月)
分成校、院两级制定本次“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活动实施方案。
学校5月上旬召开动员大会,对大赛的各项准备工作进行布置,下发工作方案,并邀请专家对大赛内容进行解读,对师生进行参赛培训。
各学院要组建大赛工作领导小组,充分挖掘优势专业和校友资源,强化科研成果转化和师生共创,在更大范围、更高层次、更深程度上推动大赛深入开展。
1.做好赛事组织发动工作。各学院要深度挖掘教师的科研项目成果,鼓励教师将科技成果产业化,带领学生创新创业;加强与毕业校友联系,深度挖掘毕业五年之内的毕业生(2013年之后毕业的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本科生,不含在职生),特别是已经创业的校友参与本次大赛;同时,积极动员指导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和本科生发挥专业优势,结合学科优势积极参赛,形成师生人人参与的良好局面。
2.精心遴选培育参赛项目。在项目培育过程中,坚持“面上普及、点上培育”,挖掘优势特色学科专业,构建“优势专业+特色项目+创新团队”模式,在教师科技成果转化中培育“高精尖”参赛项目。
(二)参赛报名(2018年3月28日-6月15日)
参赛团队可通过登录“全国大学生创业服务网”(cy.ncss.cn)或微信公众号(名称为“全国大学生创业服务网”或“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任一方式进行报名。报名系统开放时间为2018年3月28日-6月15日,报名时按照系统要求填写团队报名信息并上传参赛项目材料。
各单位要广泛动员联系符合条件的参赛对象报名参赛,做到全覆盖,原则上按照参赛人数不低于全日制在校生数(本专科生、研究生)16%,参赛项目数不低于在校生人数5%的比例组织学生参赛。各单位研究生与本科生联合组队项目数量不低于总报名数的30%,原则上参加非创意组比赛项目不少于1个。各学院报名人数和任务最低限额详见附件6。
获得国家级、省级和校级大学生创新创业项目立项的、在研的项目组必须组队参加此次大赛。
(三)校园赛项目初选(2018年6月15日-6月20日)
参赛团队于2018年6月20日前,以学院为单位将《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项目计划书》电子版和纸质版一式一份(附件3),以及《参赛项目汇总表》(附件2)电子版和纸质版一份报送至创新创业学院。学校将组织专家对项目进行初选,评选出60个项目进入校园赛。
(四)校园赛决赛(2018年7月15日-7月25日)
学校将组织专家对初选通过的项目进行评审(具体要求与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决出各奖项,遴选推荐优秀项目参加安徽省“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届时,学校将聘请专家对入围安徽省赛的团队进行指导。
九、参赛项目奖励
1.学校设“第四届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校园赛”一等奖10个、二等奖20个、三等奖30个。“青年红色筑梦之旅校园赛”设一等奖5个,二等奖10个,三等奖15个。获奖学生将获得相应的创新创业教育学分,符合推免生条件的给予优先推荐,在学校综合素质测评中给予加分奖励。
2.对于获得国家级和省级奖项的团队,学校将根据《安徽医科大学生学科和技能竞赛管理实施办法》进行奖励。在此基础上,国家级竞赛中获奖的本科学生可直接推荐免试生,研究生在升学、招录时给予适当加分,并在创新创业奖学金评选等方面给予优先考虑;国家级竞赛中获奖的指导教师和团队项目,按照安徽省教学成果奖的评审程序,可由学校组织、指导教师牵头申报下一届省级教学成果奖,经评委会评审后可对应授予一、二、三等奖,不占学校当年申报名额。
3.对于参加项目指导的教师,其创新创业教育成绩将纳入学校教学科研评价体系;对于获得校级奖项的团队,项目指导教师将给予40标准学时课程工作量的认定。
4.对教师将科研成果转化形成创新创业项目并获得校级奖项的团队,项目指导教师将给予100个科研岗位业绩工作量的认定(按照学校的奖励办法,1个标准学时课题工作量约等于2个年终科研岗位业绩工作量)。
5.本次比赛将分别设立“第四届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优秀组织奖和“青年红色筑梦之旅”优秀组织奖,学校将根据各学院项目申报数、学校分配数额完成情况及获奖情况进行评选。对获得优秀组织奖的单位给予一定的奖励。
十、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举办“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是学校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重要举措,各学院要高度重视,广泛宣传动员,以赛促学,以赛促练,积极推进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和实践,不断提高创新创业人才培养水平。
2.转变观念。各学院要转变观念,让每一位教师认识到创新创业教育在人才培养过程中的重要作用,进一步明确创新创业教育是每一名教师的职责所在。
3.加强指导。各学院要聘请有关专家担任参赛项目的指导教师,项目指导教师要切实做好参赛学生的培训工作,并指导学生根据安徽省、全国比赛要求,做好项目选题、实施和参赛工作。
4.精心组织。各学院要精心组织,注重将“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与教师的科研课题,与学生的各类创新创业活动,与学生的暑期社会实践活动等结合起来,认真推选出一批优秀项目参加学校比赛,并积极为参赛学生创造条件。
十一、申报限额及联系方式
1.各学院推荐参赛项目数不得低于规定限额,不设上限,具体详见附件2。学院间交叉组队的项目,学院间要做好协调工作,只能作为一个参赛项目申报。
2. 各学院要认真组织动员广大师生、特别是研究生积极参赛,要为在校生和毕业生参与竞赛提供必要的条件和支持,做好学院初赛组织工作。学校将适时邀请国赛专家来校为参赛师生作大赛辅导,重点对入围省赛、国赛的项目进行赛前辅导,希望各学院积极组织参赛师生参加相关培训活动。
3.本届大赛工作QQ群为:231114144,请各学院指定2名工作人员加入该QQ群,便于赛事工作沟通和交流。
联系人:鞠宁
联系电话:13866133625 0551-65165272
邮箱:543041522@qq.com


安徽医科大学
                              2018年5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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排版丨陈梦雅   审稿丨徐凌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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